《小说狱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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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回家?——我家?”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家,所以赶紧改了口。。
“你大哥的病,你也不要着急。”元存勖跟过来,抓住我的手。
我别过头,不去看他,只觉得肚子里填了一股气。
母亲看着方文氏,笑着问道,“有喜了?”
我冷冷的瞪了他一眼,但是却不敢看向山本。元存劭不过是一只人模人样的狗,可是山本,我第一眼看到他,就觉得他是吐着信子、涎着毒汁的蛇!
“你要知道,我宁愿死,也不愿失去你。”
“回家?——我家?”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家,所以赶紧改了口。
难道这里仍是槿缘轩?似乎不太像是普通的寓所——我下了床,翻起桌上的日历,扫了一眼上面的标识,证实了我的判断。
“不,你依旧年轻、美丽。可是,我不想看着你孤单一人,我希望有人陪伴你、照顾你。”
我几乎闭住了呼吸,但终于还是憋足了胆气,说道,“上楼。”
没走几步,小杨也闻声赶到,护到了我的身前。那人没有理会这些,只是呆呆的看着小杨,试图越过小杨看到他背后的我,然而小杨身材高大,我躲在他的身后,感到格外安全,只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形势。
我收回了隐约的感动,朝他道了一声保重,便转身飞走了。
“你也是。”我的喉咙干住,心里在流泪。不过此刻,是幸福的泪。
渠绍祖摇头晃脑的不服气,说的话也更无顾忌,摇摇晃晃的刚要起身,却被元存勖忽的一脚揣下,趔趄着退了三四尺远,跌倒在台阶上。
那一刻,我和陶淑仪都不约而同的深吸了一口气,惊诧而恐惧的目光齐齐射向陶伯年。他疯了?!
也许是天意吧,她是元存勖身边的女人,厌恶于我本是理所当然;但今日偶然撞上此事,却于心不忍,只好违心的出手救我。我理解她的心思。
“也许只是朝这个方向跑来了,但是没有人看到他进入王公馆。究竟是什么样的人?可否告知我们,日后一定留意。”
常掌柜等人要把他扭送到警察局,我说算了,放他一马。
——我的心已经不属于自己,不能够继续听从自己的意愿,还论什么真假?
是日,我携了重礼,到秦府登门拜访。才进去,便见陶淑仪也在,眼圈微红,面色暗沉,和初见那日的光彩照人相比,简直令人愕然。她见到我,有些不好意思,便微微笑了笑。虽然此前闹得很僵,但现在大事完成,我心宽解,也不想跟她计较,于是客气的道了声好,说明来意。
看着他的眼睛,我好像重拾起曾经的记忆、美丽的过往——仿佛又变回了十六岁的王槿初。
我没有说话,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的他,确实多了几分帅气,少了几分邪气。于是又从架上取了一条浅蓝色的条纹领带,帮他系上,边系边说,“中国人是黄皮肤,你的脸呢,又偏于古铜色,穿藏青色会使皮肤看起来比较亮,再配上一条合适的领带呢,就更显庄重、典雅、绅士——虽然你不是。”
母亲想了想,道,“上次你买旗袍的店铺叫什么?咱们就去那吧。”
“小姐,这怎么行?客人这会儿都忙着呢——”那男仆需要拦阻,却被小杨吓了出去。
晚清爱国诗人丘逢甲在一首诗中曾经写道,“归飞越鸟恋南枝,劫后余生叹数奇。”此刻,我们不再感慨命运之多舛,叹息岁月之流离——因为这是这一时代里,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度上的生者不可避免的。只是,在紧压的岩层与夹缝之中,唯有最为坚挺的树苗,才能勇敢的熬过寒冬,好好的活下去。
她听了,也颇为愕然。
许久,他默然道,“你该去做我们的老师。”
忽然,他拥住我的双肩,靠到他的怀里。
“当然,他哪有这个本事?”
“你大哥的病,你也不要着急。”元存勖跟过来,抓住我的手。
我别过头,不去看他,只觉得肚子里填了一股气。
母亲看着方文氏,笑着问道,“有喜了?”
我冷冷的瞪了他一眼,但是却不敢看向山本。元存劭不过是一只人模人样的狗,可是山本,我第一眼看到他,就觉得他是吐着信子、涎着毒汁的蛇!
“你要知道,我宁愿死,也不愿失去你。”
“回家?——我家?”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家,所以赶紧改了口。
难道这里仍是槿缘轩?似乎不太像是普通的寓所——我下了床,翻起桌上的日历,扫了一眼上面的标识,证实了我的判断。
“不,你依旧年轻、美丽。可是,我不想看着你孤单一人,我希望有人陪伴你、照顾你。”
我几乎闭住了呼吸,但终于还是憋足了胆气,说道,“上楼。”
没走几步,小杨也闻声赶到,护到了我的身前。那人没有理会这些,只是呆呆的看着小杨,试图越过小杨看到他背后的我,然而小杨身材高大,我躲在他的身后,感到格外安全,只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形势。
我收回了隐约的感动,朝他道了一声保重,便转身飞走了。
“你也是。”我的喉咙干住,心里在流泪。不过此刻,是幸福的泪。
渠绍祖摇头晃脑的不服气,说的话也更无顾忌,摇摇晃晃的刚要起身,却被元存勖忽的一脚揣下,趔趄着退了三四尺远,跌倒在台阶上。
那一刻,我和陶淑仪都不约而同的深吸了一口气,惊诧而恐惧的目光齐齐射向陶伯年。他疯了?!
也许是天意吧,她是元存勖身边的女人,厌恶于我本是理所当然;但今日偶然撞上此事,却于心不忍,只好违心的出手救我。我理解她的心思。
“也许只是朝这个方向跑来了,但是没有人看到他进入王公馆。究竟是什么样的人?可否告知我们,日后一定留意。”
常掌柜等人要把他扭送到警察局,我说算了,放他一马。
——我的心已经不属于自己,不能够继续听从自己的意愿,还论什么真假?
是日,我携了重礼,到秦府登门拜访。才进去,便见陶淑仪也在,眼圈微红,面色暗沉,和初见那日的光彩照人相比,简直令人愕然。她见到我,有些不好意思,便微微笑了笑。虽然此前闹得很僵,但现在大事完成,我心宽解,也不想跟她计较,于是客气的道了声好,说明来意。
看着他的眼睛,我好像重拾起曾经的记忆、美丽的过往——仿佛又变回了十六岁的王槿初。
我没有说话,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的他,确实多了几分帅气,少了几分邪气。于是又从架上取了一条浅蓝色的条纹领带,帮他系上,边系边说,“中国人是黄皮肤,你的脸呢,又偏于古铜色,穿藏青色会使皮肤看起来比较亮,再配上一条合适的领带呢,就更显庄重、典雅、绅士——虽然你不是。”
母亲想了想,道,“上次你买旗袍的店铺叫什么?咱们就去那吧。”
“小姐,这怎么行?客人这会儿都忙着呢——”那男仆需要拦阻,却被小杨吓了出去。
晚清爱国诗人丘逢甲在一首诗中曾经写道,“归飞越鸟恋南枝,劫后余生叹数奇。”此刻,我们不再感慨命运之多舛,叹息岁月之流离——因为这是这一时代里,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度上的生者不可避免的。只是,在紧压的岩层与夹缝之中,唯有最为坚挺的树苗,才能勇敢的熬过寒冬,好好的活下去。
她听了,也颇为愕然。
许久,他默然道,“你该去做我们的老师。”
忽然,他拥住我的双肩,靠到他的怀里。
“当然,他哪有这个本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