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初恋情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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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这般不厌其详的“考”我,让我的心里很是狐疑,不过,我还是回答道:“这是古人在感慨,不言不语的天地是何等的坦然大度,任四时交替、日月运行,任万物生长、江河流淌,而天地之间的人呢,却常常局限于一隅,难以自拔。与土地自然相比,人的气量真是太小了。”。
“啊!”我被眼前的小怪物给吓了一跳,忙忙往后退,不由得嚷了出来,“什么东西?!”
文澍缓缓的说着。他的声音很沉痛,像一块尖锐的石头,敲击着我的胸膛。
德元跟着扇风,“精辟!”
我很诧异——她又没有去,怎么知道少了谁的。
镜子里的他只穿了一个衬衫,没有系扣,半露着胸膛,正在低着头,小心翼翼的往左手的手掌上涂药,屏住疼痛,一层一层的缠绕绷带——
没有想到他会有这样一层意思!
我见他说的别有用心,便不搭理。自然,林秀娘肯定不是自己主动过来的,定然是元存勖的一声“阿秀”,让她来引走山本,算是“调虎离山”之计吧。
“可是,我只是一个女子。”我说道。算是借口,却也不算是借口。就算大哥答应,合族之中,也难免有不服的。
“难道他渠家的钱就是干净的?你们王家的钱就带着茶香?”元存勖诘问道。
元存勖引着小杨来到了一家车辆修理店——距离王家公馆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,店员正要打烊,见到元存勖,才放了小杨的车进去。
“我不管那么多。你是我的,谁也不能伤害你。”他伸出一只手来,抱住我,轻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,“现在,你好好休息一下,我明早送你回去。”
我没有说话,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。自然,我平时很少穿旗袍,偶尔穿了呢,也从来没有这样细细打量过自己。穿上旗袍的我,似乎不再是受了西方现代精神感染的独立女性,而是一个温婉可人的闺中秀女;不再那么锐气逼人,而是花香袭人。
我听到他这般说,便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,笑了笑。
元存勖的脸上顿时现出五个红红的血印,但他几乎没有眨眼,依然陪笑着说,“一点小误会,何必动气?”
我被他聚焦在一个点上,只觉得腿筋隐隐发颤,唯恐心跳的声音被谁听见。
文澍的傻,在于他追求我的爱,追求这样一种仪式,他要用这种仪式获得我的承诺。可是,他不知道的是,敲锣打鼓用八抬大桥进了唐家大门作正室夫人的文沁,虽然走了这个仪式,却从来没有“嫁”给过别人。而我,和元存勖从来没有走过这个仪式,却已经“嫁”给了他。
德元也没有想到我们竟然认识,深感意外。他收了文澍给他的书,是那本《抒情歌谣集》——原来那本书是他的。
他见我来了,很是高兴,流露出忍不住的喜悦,握住了我的手。
那人“哦”了一声,表示听过我的名字,不过还是带了几分惊诧。
“二小姐果然爽快。那么,何时签字?”他在桌上已经备好了笔墨。
未几,听说方云笙回来了,母亲和我都很高兴。虽然他暂时没有带药回来,但是在此战乱之际,能够平安回来已然让众人安心了不少。
我先是吓了一跳,随后却舒坦了。他既然要找我“说话”,而不是上来就蛮不讲理的打架,那么还是有希望和这种人斡旋一会儿的。
“德元长得俊,怎么穿都好看。不必这么精挑细选。”
“二姐,文澍学长是工程学院的学生,和我一样辅修英国文学。他对古典文学很有见解,常常得到教授的赞赏,也经常帮我进修功课。”德元迫不及待的介绍他这位亦师亦友的学长。
“这些,都不重要了。”
不久,日本人又召集一次隆重的大型茶会,沪上名流全部听令前往。王家是全国知名的大茶商,想躲也躲不过。何况,我也没有什么出奇的骨气,只好硬着脑袋去,和一群涂脂抹粉的老少夫人混着一起。混沌而去,只求混沌而回,家人要的只是我平安。
不过,来不及嘘寒问暖,只和他商量此事的解救之策。方云笙想了想,让我去找当地的华商首领——一个叫做陶伯年的人。据说此人乃是东南亚一带数一数二的富商,旗下产业良多,家财万贯,钟鸣鼎食,被人冠以绰号“陶朱公”。(历史上的陶朱公原名范蠡,曾辅佐越王勾践兴越国,灭吴国,一雪会稽之耻,功成名就之后激流勇退;后以经商致富,富甲一方,广为世人所知,唤作“陶朱公”。后代许多生意人皆供奉他的塑像,称之财神。)据说此人深藏不露,却很有威望,说出的话,一句顶一万句。只要他肯为方云笙的事出面,一切就有希望了。
共党接手大城市之后,当地富商多有被抓,罪名不知;其产业也全部充公。沪上亦是如此。但这一次,王氏的产业却被幸运的保留了下来,连同那数百家王氏茶庄,悉数交还给了王氏后人。这是因为,王家曾经救过的梁凯——梁复的弟弟,已经成为*的一名官员。他帮助王氏作了爱国之声明,得到了“组织”上的认可。
“啊!”我被眼前的小怪物给吓了一跳,忙忙往后退,不由得嚷了出来,“什么东西?!”
文澍缓缓的说着。他的声音很沉痛,像一块尖锐的石头,敲击着我的胸膛。
德元跟着扇风,“精辟!”
我很诧异——她又没有去,怎么知道少了谁的。
镜子里的他只穿了一个衬衫,没有系扣,半露着胸膛,正在低着头,小心翼翼的往左手的手掌上涂药,屏住疼痛,一层一层的缠绕绷带——
没有想到他会有这样一层意思!
我见他说的别有用心,便不搭理。自然,林秀娘肯定不是自己主动过来的,定然是元存勖的一声“阿秀”,让她来引走山本,算是“调虎离山”之计吧。
“可是,我只是一个女子。”我说道。算是借口,却也不算是借口。就算大哥答应,合族之中,也难免有不服的。
“难道他渠家的钱就是干净的?你们王家的钱就带着茶香?”元存勖诘问道。
元存勖引着小杨来到了一家车辆修理店——距离王家公馆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,店员正要打烊,见到元存勖,才放了小杨的车进去。
“我不管那么多。你是我的,谁也不能伤害你。”他伸出一只手来,抱住我,轻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,“现在,你好好休息一下,我明早送你回去。”
我没有说话,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。自然,我平时很少穿旗袍,偶尔穿了呢,也从来没有这样细细打量过自己。穿上旗袍的我,似乎不再是受了西方现代精神感染的独立女性,而是一个温婉可人的闺中秀女;不再那么锐气逼人,而是花香袭人。
我听到他这般说,便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,笑了笑。
元存勖的脸上顿时现出五个红红的血印,但他几乎没有眨眼,依然陪笑着说,“一点小误会,何必动气?”
我被他聚焦在一个点上,只觉得腿筋隐隐发颤,唯恐心跳的声音被谁听见。
文澍的傻,在于他追求我的爱,追求这样一种仪式,他要用这种仪式获得我的承诺。可是,他不知道的是,敲锣打鼓用八抬大桥进了唐家大门作正室夫人的文沁,虽然走了这个仪式,却从来没有“嫁”给过别人。而我,和元存勖从来没有走过这个仪式,却已经“嫁”给了他。
德元也没有想到我们竟然认识,深感意外。他收了文澍给他的书,是那本《抒情歌谣集》——原来那本书是他的。
他见我来了,很是高兴,流露出忍不住的喜悦,握住了我的手。
那人“哦”了一声,表示听过我的名字,不过还是带了几分惊诧。
“二小姐果然爽快。那么,何时签字?”他在桌上已经备好了笔墨。
未几,听说方云笙回来了,母亲和我都很高兴。虽然他暂时没有带药回来,但是在此战乱之际,能够平安回来已然让众人安心了不少。
我先是吓了一跳,随后却舒坦了。他既然要找我“说话”,而不是上来就蛮不讲理的打架,那么还是有希望和这种人斡旋一会儿的。
“德元长得俊,怎么穿都好看。不必这么精挑细选。”
“二姐,文澍学长是工程学院的学生,和我一样辅修英国文学。他对古典文学很有见解,常常得到教授的赞赏,也经常帮我进修功课。”德元迫不及待的介绍他这位亦师亦友的学长。
“这些,都不重要了。”
不久,日本人又召集一次隆重的大型茶会,沪上名流全部听令前往。王家是全国知名的大茶商,想躲也躲不过。何况,我也没有什么出奇的骨气,只好硬着脑袋去,和一群涂脂抹粉的老少夫人混着一起。混沌而去,只求混沌而回,家人要的只是我平安。
不过,来不及嘘寒问暖,只和他商量此事的解救之策。方云笙想了想,让我去找当地的华商首领——一个叫做陶伯年的人。据说此人乃是东南亚一带数一数二的富商,旗下产业良多,家财万贯,钟鸣鼎食,被人冠以绰号“陶朱公”。(历史上的陶朱公原名范蠡,曾辅佐越王勾践兴越国,灭吴国,一雪会稽之耻,功成名就之后激流勇退;后以经商致富,富甲一方,广为世人所知,唤作“陶朱公”。后代许多生意人皆供奉他的塑像,称之财神。)据说此人深藏不露,却很有威望,说出的话,一句顶一万句。只要他肯为方云笙的事出面,一切就有希望了。
共党接手大城市之后,当地富商多有被抓,罪名不知;其产业也全部充公。沪上亦是如此。但这一次,王氏的产业却被幸运的保留了下来,连同那数百家王氏茶庄,悉数交还给了王氏后人。这是因为,王家曾经救过的梁凯——梁复的弟弟,已经成为*的一名官员。他帮助王氏作了爱国之声明,得到了“组织”上的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