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是秋色来_命如蝼蚁,也要胜天一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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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原是秋色来》

 以一敌十——个屁啊!。

  陆锦不再多问,拿着选定的图稿告退,只是人走了两步,忽然顿住,转身又道:“话说,前些日子,阿锦碰到了唐令。唐令他……”

  傅承宣撇撇嘴走了过去,可是走的时候,还一下一下往回往。阿宝牵着他的马凑过来:“少爷!你的马!”

  一个平淡的开场白,没有责问,没有怪罪,仿佛在谈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。

  陆锦此刻已经完全变了模样,仿佛她才是那高高在上的审案之人,两个老板咽了咽口水,最终,还是珍宝轩的老板叫来了自己随身的伙计四九。

  阿宝觉得自己的提醒有用了!为了造成一个更加强烈的效果引起少爷对自己情商的反思,阿宝破天荒的小脸一板,低沉着嗓门儿:“看起来……非常的糟糕!”

  陆锦微微喘了喘,抬眼望向虞意:“你与吴王说了吗?吴王同意了吗?”
  这话里头有调侃的意思,傅承宣俊脸一虎:“不是这个意思!”他放下碗筷,认认真真道:“我就这样跟你说。从前我晚回来,亦或是做些什么,别说我爹,光是我娘就能几招拆了我!可是现在不一样了,他们……他们不骂我了!”

  树上的鸟儿吱吱喳喳,却不及任何人的撕逼啃咬。

  傅承宣还没从今天的状态中反应过来,他现在很想一手抓爹一手抓娘,脚下踩着小阿宝,质问他们是不是都比他要早知道这件事情!
  陆姑姑已经去了内堂:“我的事你不用管,管好你自己就好了。”

  “嗷!”傅承宣正在沉思,又极其怕痒,他发出一声呼啸,猛地转过头望向李元然。

  婉莲并没有因为这番话就松懈下来。
  如果说从前的争宠是为了更好的得势。那么在那之后的争宠,是为了保护。

  傅夫人就算再不怎么聪明,也记得当初陆锦为自己梳头的时候,自己打量到的——她虽擅长制首饰,却不怎么戴首饰,唯一的首饰,就只有那柄在普通不过的金簪。又何来“喜欢佩戴什么首饰”一说?

  而此刻,因为惯性冲出的陆锦正好突破了杀手的包围圈,虞意看也没看她:“走!”
  傅承宣没有再听到那句刺耳的“安宴哥哥”,眼神和煦了很多。

  就在大军路过了珍工馆的时候,陆锦刚好从珍宝轩离开。因为到底身为女儿家,所以她出门都会蒙面,这会儿她看着长长的一条军队,有片刻的驻足。

  他飞快的吞了几块糖醋排骨,丢了筷子就走了。
  陆锦一怔,下一刻,她只觉得自己并凉凉的手被陆姑姑握住。那粗糙的感觉并不让人觉得反感,反倒是温暖的很。

  他悄眯眯的偷看了一眼媳妇儿,选择沉默。

  婉莲话音刚落,傅承宣的汗血宝马已经重新牵了出来。傅承宣纵身跳下马车:“马车是给你准备的,我还是喜欢骑马!再者我们也不是一个门进去,不同路的!我先走了!”
  迎亲的队伍出发前,傅承宣忽然蹿到自己娘亲面前使眼色:照咱们昨天说的做!

  傅承宣盯着陆锦看了半天,直到他猛然想起自己大变样的房间,终于意识到一件事情——

  李媛霸并没有听懂陆锦话中的意思到底是什么,她皱着眉头坐在陆锦身边:“总而言之,这个姑娘实在是不招人喜欢,阿锦姐姐,从今日起,我再不会帮你照顾着她了,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,可若是做错一丁点儿,我必然不会放过她!”

  傅夫人笑着瞪了她一眼,转身看了秦嫂一眼,秦嫂笑了笑,递上来一个包裹好的小包袱,包袱摊开,里面赫然是一件十分可爱的护心兜。

  就在所有的孩子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里的时候,山门忽然发出一声轰响。顿时间,整个山寨的都烧起来了!

  一顿饭吃完,至少傅承宣是心情舒畅。这种舒畅的程度直接让他破天荒的承担了收拾饭桌的任务!
  婉莲白着一张脸,手都忍不住有些发抖,就在这时候,一个身姿曼妙的女人从府中从容的走了出来,对着两人淡淡一笑:“可算是把人接回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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