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在江湖之无人生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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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屑的看了他一眼,转过身去,“你只是想找个借口骗我出来而已,是不是?”。
他也许并不知道为什么方云笙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给我家送药。
靠着他的肩膀,许久,我才放声哭出来,泪珠滚滚,湿遍脸颊,沾湿了他的衣领。不知这样哭了许久,只觉得两只眼睛如同活水的泉眼,流淌不息。
这个人一定疯了!要么就是在戏弄我!
“可是,他却要去上线,去拿自己的性命赌博!用这样的方式折磨自己,折磨他的家人,折磨我!”
“岁月催人老,也把心磨静了。茶道功夫转变的背后,其实是一个人心性与心境的转变。或是提升,或是退步,都是能够看到的。”
他走上前,想要摸我的手。我生气的把胳膊挥了出去,并非有意却也是相当重的打了他一个嘴巴。
吃过饭,我想早点回去,可是母亲却不想走,文澍也希望我多坐一会儿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在方家总觉得浑身生了芒刺一般,坐立不安。但一时片刻也没有办法,只好顺着众人的意思,喝着茶,聊着闲天。
大嫂忍住泪,道,“他闭上眼睛的前一秒,还在看芸儿写字——昏迷了,就没再醒过来。”
“可能去香港,也可能去美国。美国的圣约翰大学与这里一直有着密切的交流关系,到那边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职位和待遇。最重要的是,可以继续从事我的国学研究。”
元存勖看了一套又一套,都不满意,便让我看。我奉行职责,便也看了一通,建议说只有上身穿一穿、试一试,才知道合不合这个人。
五月的风吹在天上
山西数一数二的豪门大族,到了上海——这样一个万花筒一般的天国,便像一颗盐粒,溶了大海,什么也不是,什么味道也没有。
我的思路被打断,眨了眨眼,睁得更大一些,看着一脸认真的他——男人一旦认真起来,多少有几分值得欣赏之处。那点儿轻浮褪了下去,转而变成有些陌生的成熟和稳重,令人诧异。
他走近我,搂着我的肩,把我的身子端正到镜子面前,说道:“旗袍之所以受到女人的喜爱,就是因为它能够恰到好处地显现女性的曲线美,即所谓的‘高贵的单纯’,虽然在式样上不如洋装那么复杂多装饰,但尤能反映出女性自身天然的美,这种美来自于身材和气质,是为人间尤物。”
可惜,这两类人,犹如异类,在众人眼里,多少有些怪胎。当我回到上海的时候,发现晋商诸人谈论的不仅仅是文沁嫁入唐家的事——那件事已经过了气;还不忘谈论我和王家的事——那就是为什么我依然老大不嫁,东奔西跑,丝毫不尊女子自重之道……
他坐到我身边。
我气愤至极,不顾一切的骂出来。如果没看到这一幕,我怎么知道、确信他的真实嘴脸?!
看样子他好像认识我。不过这并不奇怪,从我回来那一天起,恐怕这个远洋留学长达七载、至今待字闺中的二小姐之名就已经传遍三晋商圈了。
他竟然直呼我的大名,语气一点儿不客气,言辞异常的犀利——而他盯着我的眼神更犀利。
穿灰色西装的人瞥了一眼,走过去,朝黄包车夫扔下几张钞票,又回头瞅了瞅德元,“呵呵”两声,抛下一句“你小子有种”,转身走了。
苏曼芝!
“我们的心里,都忘不了他的好。只有你,偏偏和他作对。哼!你一定是一个没有心的女人。”
“她没有死,但已经等于死了。”陶伯年冷着脸色,说道。
“说吧,你想怎么办?”
正值晚饭时间,餐厅里面人声鼎沸,很是热闹。幸好曼芝已经提前订了座位,不必担心座无虚席了。
常掌柜听了,呆住了,“二小姐,您这是——”
终于,他郑重其事的开口道:“槿初,跟我一起走吧,好么?”
“你——你凭什么让我滚?”渠绍祖见了元存勖,顿时矮了气焰,但是靠着一点酒劲,依然不肯离开。
他也许并不知道为什么方云笙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给我家送药。
靠着他的肩膀,许久,我才放声哭出来,泪珠滚滚,湿遍脸颊,沾湿了他的衣领。不知这样哭了许久,只觉得两只眼睛如同活水的泉眼,流淌不息。
这个人一定疯了!要么就是在戏弄我!
“可是,他却要去上线,去拿自己的性命赌博!用这样的方式折磨自己,折磨他的家人,折磨我!”
“岁月催人老,也把心磨静了。茶道功夫转变的背后,其实是一个人心性与心境的转变。或是提升,或是退步,都是能够看到的。”
他走上前,想要摸我的手。我生气的把胳膊挥了出去,并非有意却也是相当重的打了他一个嘴巴。
吃过饭,我想早点回去,可是母亲却不想走,文澍也希望我多坐一会儿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在方家总觉得浑身生了芒刺一般,坐立不安。但一时片刻也没有办法,只好顺着众人的意思,喝着茶,聊着闲天。
大嫂忍住泪,道,“他闭上眼睛的前一秒,还在看芸儿写字——昏迷了,就没再醒过来。”
“可能去香港,也可能去美国。美国的圣约翰大学与这里一直有着密切的交流关系,到那边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职位和待遇。最重要的是,可以继续从事我的国学研究。”
元存勖看了一套又一套,都不满意,便让我看。我奉行职责,便也看了一通,建议说只有上身穿一穿、试一试,才知道合不合这个人。
五月的风吹在天上
山西数一数二的豪门大族,到了上海——这样一个万花筒一般的天国,便像一颗盐粒,溶了大海,什么也不是,什么味道也没有。
我的思路被打断,眨了眨眼,睁得更大一些,看着一脸认真的他——男人一旦认真起来,多少有几分值得欣赏之处。那点儿轻浮褪了下去,转而变成有些陌生的成熟和稳重,令人诧异。
他走近我,搂着我的肩,把我的身子端正到镜子面前,说道:“旗袍之所以受到女人的喜爱,就是因为它能够恰到好处地显现女性的曲线美,即所谓的‘高贵的单纯’,虽然在式样上不如洋装那么复杂多装饰,但尤能反映出女性自身天然的美,这种美来自于身材和气质,是为人间尤物。”
可惜,这两类人,犹如异类,在众人眼里,多少有些怪胎。当我回到上海的时候,发现晋商诸人谈论的不仅仅是文沁嫁入唐家的事——那件事已经过了气;还不忘谈论我和王家的事——那就是为什么我依然老大不嫁,东奔西跑,丝毫不尊女子自重之道……
他坐到我身边。
我气愤至极,不顾一切的骂出来。如果没看到这一幕,我怎么知道、确信他的真实嘴脸?!
看样子他好像认识我。不过这并不奇怪,从我回来那一天起,恐怕这个远洋留学长达七载、至今待字闺中的二小姐之名就已经传遍三晋商圈了。
他竟然直呼我的大名,语气一点儿不客气,言辞异常的犀利——而他盯着我的眼神更犀利。
穿灰色西装的人瞥了一眼,走过去,朝黄包车夫扔下几张钞票,又回头瞅了瞅德元,“呵呵”两声,抛下一句“你小子有种”,转身走了。
苏曼芝!
“我们的心里,都忘不了他的好。只有你,偏偏和他作对。哼!你一定是一个没有心的女人。”
“她没有死,但已经等于死了。”陶伯年冷着脸色,说道。
“说吧,你想怎么办?”
正值晚饭时间,餐厅里面人声鼎沸,很是热闹。幸好曼芝已经提前订了座位,不必担心座无虚席了。
常掌柜听了,呆住了,“二小姐,您这是——”
终于,他郑重其事的开口道:“槿初,跟我一起走吧,好么?”
“你——你凭什么让我滚?”渠绍祖见了元存勖,顿时矮了气焰,但是靠着一点酒劲,依然不肯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