胭脂烫_此间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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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胭脂烫》

 周自恒不爱纯牛奶,爱喝甜甜口味。。

  周冲是个糙惯了的汉子,从东北大兴安岭到南方这么多年,也没学到一点细致心思,全部花花肠子,都用在生意场的勾心斗角里,而对儿子,却实实在在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
  他逐渐变成了一个充实的自己。

  周自恒的眉眼清晰落进他的眼帘。他的儿子有非常深邃的五官轮廓线,眉骨清晰,眉毛根根分明,向上飞扬,与他有五分相似,又比他更出色许多。

  “嗯?”周自恒应一声。

  “我已经七十岁了,会有坏脾气,坏心情,因为固执暴躁,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老头子。”

  她手里攥著一枚苹果,没有捧花,象征“平平安安”。
  校长把奖状和丰厚奖学金先交到高三学生手里,再给高二学生颁奖。

  他转而询问记者:“你有表妹或者堂妹吗?”

  周自恒没好气:“没见著,你给人发工资去了。”
  “去哪里?”明玥道。

  他陡然察觉称呼太过生硬,于是改口转圈,喊了一声:“小恒,希望你能够理解。”

  南城购物广场大事完毕,周冲难得如此清闲,英俊的眉目又有了洒脱的豪爽。
  她站起来,就想亲亲他,可周自恒闪避开,用骄矜掩饰害羞,道:“你涂上这个,再亲我。”

  “你比明玥大了快两岁,多的话也不用我说给你听,我想你都懂。”明岱川目光炯然,语气十分恳切认真,“明玥很喜欢你,我知道,而且我也看得出来,你对她是认真的。”

  周自恒双手插进牛仔裤兜,十分满意。
  这三百六十五天对于周自恒来说,像是一场梦。他转身看向整间教室,教室里空荡荡,没有人,只有书本和资料静静立在桌上,六月清晨的阳光从每一扇窗户里射进来,灰尘在光束里飞舞。

  孟芃芃心里震颤,飞快抬头,与成老师的目光对视。

  陈修齐信誓旦旦,他认为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,是今天听到的,难得的好消息。
  紫荆园宿舍AB套间,中间间隔客厅,诚如岑嘉年所说,是一个很好的办公场地。

  早晚下三巴,预将书报家。相迎不道远,直至长风沙。”

  清明时节,明岱川携著妻女回乡祭祖。富贵不还乡,犹如锦衣夜行。明岱川不是外露的狂放人,但也希望让父老乡亲看见他的成功。
  “我想。”周自恒道,靠近她,“可以吗?”

  明玥的手上涂著明红的丹蔻,戒指因为承载著“一生一世一双人”的意义而闪烁夺目。

  “要吃一点吗?”她问。

  他生怕明玥会觉得他不庄重,太轻佻,太浮躁,就……就不愿意,做他媳妇儿了。

  阳光照进舞蹈室,三面通透的镜面将光影里的尘埃都映照得纤毫毕现。

  他们相依为命,是彼此的支柱。
  两边都讨不了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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