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偃甲术修仙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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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曦引着我走进一家店,里面有服装,也有鞋子,风格上颇体现出一种港式的新潮,也算是中外结合吧。展示的女装包括连衣裙、套装裙与学生装等,多少借鉴了欧美当下比较流行的款式,明显区别于中国传统而古典的服装风格。。
他确实算得上一个不错的“衣裳架子”,身材修长而且健壮,肩膀很宽,胸部肌肉看上去也很结实,感觉上去捶一拳都能弹回来似的。
“那边的校方本是让我多讲一阵子,可是这边的圣约翰大学发来电报,说教员人手紧缺,叫我赶紧回来。甚至说损失的津贴加倍偿还。我没有办法,只好从命。”他解释说。
“是什么你改变了主意?”他显得很惊诧,也很高兴,激动的推了推眼镜。
我的语调激动的几乎变了形,眼泪则在眼眶里一圈圈打转,好像排好队似的就要集体喷涌而出。然而我还是绷紧了脸,竭力拦着闸口——我不想在他面前现出软弱的哭泣。
一旁的大嫂拉着五岁的侄儿芸儿,默默饮泣。
元存勖看了一眼小杨,走上前,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,裹到我的身上,“走吧,上我的车。”说着便把嘴里的烟掐掉,扔到地上。
“那你为什么不肯答应我?是不是因为你还没有忘记他。”
“那你要走吗?准备去哪里?”
“你说的也对——人的感情总会变的。但是一万个爱侣、家庭里面,总会有一两对相濡以沫、矢志不渝的。我见过的固然不多,但是就拿我的长姐和姐夫来说,他们却是这样的一对。”
“有所求又如何?他如是朋友般的帮忙,便是我的幸运,王家的幸运;他若和某些人一样贪得无厌,狮子大开口,就算是我的不幸。但于王家,仍然是幸运。”
“还好,只不过被她父亲训了几句,找我来哭诉。”
只是,她若作此想法,只能说明她还并不了解秦玉峰。
这个想法像针一样,刺到了我的神经——不行,我必须想办法回家。在这里多呆一分钟,便多一分危险。于是,我睁大眼睛,四下里寻找那个唯一有可能救我的人——元存勖。
可是我不能接受。
原来是《玲珑》杂志推荐的一个作品,一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。早些年在国内读书时,看过几本这类杂志——大多是讲时尚设计,在女学生之中很流行。可是《玲珑》早在一九三七年就停刊了,现在她所拿出的都是旧刊物。
“你为什么求我?你并不爱我。”
我很是生气,抓起旁边梳妆台上的一枚簪子——是我的簪子,不知道昨天晚上怎么拔下放在那里的,拿着锋利的那一头对准元存勖的脸,威胁道,“就知道你不是一个好人!千方百计要——”
晋商大会的理事们安排了逐项事宜,并没有因为越来越糟糕的战事而延迟或是耽搁。相反,几个牵头的理事还想把这次会议做得格外隆重,言外之意我也明白,大概觉得上海已经不再安稳,荣华一日且荣华一日,以后要是真做了亡国奴,像猪狗一样活着的时候还有点念想。
小杨忽然想出一个点子,先叫我去车上等,他寻了个借口叫出来一个仆人,把他拉到僻静处,问他家主人的行踪。那仆人开始还支支吾吾不肯说,后来小杨给他塞了一枚银元,又送上一根好烟,方才从其口中探出了话。
他疼得直咬牙,朝伤口处摸了摸,不由得大叫起来,“啊——血——我流血了!”说着竟然晕倒在地——原来他晕血。
我满足了他的心意,在牧师的问题之后,也说道:“愿意。”
我和元存勖听了,大吃一惊。元存勖已经多日没有回元公馆,自然不知道他母亲已经早早派人抱走了孩子。此时想到如此对待文沁,心里的痛楚可想而知,但到如今,说什么都没用了,还是救人要紧。于是,我们便连夜赶去医院。
我站了起来,抽搐了一下脸部肌肉,权作一笑。
我低了头,顿了片刻,“我的朋友陷在牢里,我的母亲在等我回去。可是,我一个也做不到。我真的,真的很没用。”
元存勖早已为我选了一件如意襟的湖蓝色无袖旗袍,上面绣着精致的兰花,俏丽的花茎,鲜美的花苞,素洁脱俗,幽香清远,果然是“婀娜花姿碧叶长,风来难掩谷中香”。
“不,”他走近我,盯着我说,“你应该像‘金色的水仙花’一样,‘迎春开放,在树荫下,在湖水边,迎着微风起舞翩翩。’”
他不说,自然是怕我担心。我忍住眼里的泪,转身道,“回屋吧,我帮你包扎。”
我伸出手用力的揉了揉眼睛,睁大再看,惊诧得几乎说不出话来。
他确实算得上一个不错的“衣裳架子”,身材修长而且健壮,肩膀很宽,胸部肌肉看上去也很结实,感觉上去捶一拳都能弹回来似的。
“那边的校方本是让我多讲一阵子,可是这边的圣约翰大学发来电报,说教员人手紧缺,叫我赶紧回来。甚至说损失的津贴加倍偿还。我没有办法,只好从命。”他解释说。
“是什么你改变了主意?”他显得很惊诧,也很高兴,激动的推了推眼镜。
我的语调激动的几乎变了形,眼泪则在眼眶里一圈圈打转,好像排好队似的就要集体喷涌而出。然而我还是绷紧了脸,竭力拦着闸口——我不想在他面前现出软弱的哭泣。
一旁的大嫂拉着五岁的侄儿芸儿,默默饮泣。
元存勖看了一眼小杨,走上前,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,裹到我的身上,“走吧,上我的车。”说着便把嘴里的烟掐掉,扔到地上。
“那你为什么不肯答应我?是不是因为你还没有忘记他。”
“那你要走吗?准备去哪里?”
“你说的也对——人的感情总会变的。但是一万个爱侣、家庭里面,总会有一两对相濡以沫、矢志不渝的。我见过的固然不多,但是就拿我的长姐和姐夫来说,他们却是这样的一对。”
“有所求又如何?他如是朋友般的帮忙,便是我的幸运,王家的幸运;他若和某些人一样贪得无厌,狮子大开口,就算是我的不幸。但于王家,仍然是幸运。”
“还好,只不过被她父亲训了几句,找我来哭诉。”
只是,她若作此想法,只能说明她还并不了解秦玉峰。
这个想法像针一样,刺到了我的神经——不行,我必须想办法回家。在这里多呆一分钟,便多一分危险。于是,我睁大眼睛,四下里寻找那个唯一有可能救我的人——元存勖。
可是我不能接受。
原来是《玲珑》杂志推荐的一个作品,一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。早些年在国内读书时,看过几本这类杂志——大多是讲时尚设计,在女学生之中很流行。可是《玲珑》早在一九三七年就停刊了,现在她所拿出的都是旧刊物。
“你为什么求我?你并不爱我。”
我很是生气,抓起旁边梳妆台上的一枚簪子——是我的簪子,不知道昨天晚上怎么拔下放在那里的,拿着锋利的那一头对准元存勖的脸,威胁道,“就知道你不是一个好人!千方百计要——”
晋商大会的理事们安排了逐项事宜,并没有因为越来越糟糕的战事而延迟或是耽搁。相反,几个牵头的理事还想把这次会议做得格外隆重,言外之意我也明白,大概觉得上海已经不再安稳,荣华一日且荣华一日,以后要是真做了亡国奴,像猪狗一样活着的时候还有点念想。
小杨忽然想出一个点子,先叫我去车上等,他寻了个借口叫出来一个仆人,把他拉到僻静处,问他家主人的行踪。那仆人开始还支支吾吾不肯说,后来小杨给他塞了一枚银元,又送上一根好烟,方才从其口中探出了话。
他疼得直咬牙,朝伤口处摸了摸,不由得大叫起来,“啊——血——我流血了!”说着竟然晕倒在地——原来他晕血。
我满足了他的心意,在牧师的问题之后,也说道:“愿意。”
我和元存勖听了,大吃一惊。元存勖已经多日没有回元公馆,自然不知道他母亲已经早早派人抱走了孩子。此时想到如此对待文沁,心里的痛楚可想而知,但到如今,说什么都没用了,还是救人要紧。于是,我们便连夜赶去医院。
我站了起来,抽搐了一下脸部肌肉,权作一笑。
我低了头,顿了片刻,“我的朋友陷在牢里,我的母亲在等我回去。可是,我一个也做不到。我真的,真的很没用。”
元存勖早已为我选了一件如意襟的湖蓝色无袖旗袍,上面绣着精致的兰花,俏丽的花茎,鲜美的花苞,素洁脱俗,幽香清远,果然是“婀娜花姿碧叶长,风来难掩谷中香”。
“不,”他走近我,盯着我说,“你应该像‘金色的水仙花’一样,‘迎春开放,在树荫下,在湖水边,迎着微风起舞翩翩。’”
他不说,自然是怕我担心。我忍住眼里的泪,转身道,“回屋吧,我帮你包扎。”
我伸出手用力的揉了揉眼睛,睁大再看,惊诧得几乎说不出话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