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下第一形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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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他在哪里,只是向上帝祷告他还活着。。
我没有说话,看了一眼德元和明曦——想这副重担不在我的肩上,便在他们的肩上,可是,他们的肩膀还这样年轻、柔弱、不谙世事、不知艰险。
他笑了笑,再次点了点头,道出四个字:“悦澜海滩。”
——元存勖已经离开上海了,为什么还存在于我和另一个女人的对话中?想到这,我只觉得满心沉重和疲倦。
“听二小姐的意思,是要私了,不上公堂的对吧?”元存劭向我问道。
不知何时,我竟然在藤椅上睡着了,醒来时,只觉得清风阵阵,身上覆了一件外衣。
元存劭在一旁帮腔,道,“王小姐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,舞跳得非常好。”还模仿日本人的腔调拽了一句不伦不类的英文,比划着说,“verygood!”
元存勖走到一边,没有说话,只是朝我示好的笑了笑。这一笑,自然是默认了。
为今之计,只有亲自去找元存劭,看他到底是想怎么解决这件事。他的目的绝对不是要方云笙的命,而是要拿方云笙的命换取更重要的东西。
我听了,心中一惊。母亲出什么事了吗?
我没有理他。这是他早已打好的算盘,何必让我来确认?
我看着他,更加惊诧,他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?就算他白送了价值不菲的药给我,算是帮了我们王家一个大忙,可也不必如此天真的以为我会俯首帖耳吧!
“是,这是你的房子。我不跟你争辩。你说清楚,你怎么——会和我睡在一起?”
“没什么‘可是’。”方云笙异常的坚决。
我猜我那时一定是困得点头了,才不会是因为答应他的请求。
立在中央的那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女郎,披散着弯曲如波浪的长发,那不是——
果然,不久,文澍便找到我。这一次,他没有到王公馆来,而是派人请我到了他的私人寓所——警察局局长高级配置的公寓房。我从来没有想过,终于有一天,他也会这样“请”我。
“那是你所认识的女人。”我以白眼珠对之。
“现在。”他双手插兜,很得意的笑着。
正在这危急时刻,元存勖忽然大踏步走了进来,身后带着一队警察——自然是山本警察局里的兵了。虽然是借日本人之手有些不够体面,但是对于这些闹事的人来说却十分管用。一见荷枪实弹的军兵闯进来,便立即鸦雀无声了。
“你可好?”我的眼泪很快就没了,很快又回到了理智。这个过程假的像个仪式,因为泪水并非出于痛苦,而是纪念。
“嗯,恐怕元存劭早已经打过招呼了。”我说道。
“你再说我一遍!”
为此,我固然难免心烦意乱,却还是默默的思忖办法。未几日,李文龙本人也到了王公馆,将情况一字不落的介绍了一遍:原来,印度尼西亚华商甚多,本来是平安生意,王家茶庄在那边也已经步入正轨,势头向好,但不知怎的,突然就被地头蛇盯上了,也不知道幕后是不是有人主使,便借故寻衅滋事,挑起事端。方云笙也没有和他们争执,就被打了一顿,送入了狱中。当日李文龙正在外出办事,是一位当地好心的老主顾给他报的信,他才侥幸逃脱。
我支开两手,推了推发梢,没精打采的说道,“我要回家了。”说着便拎起包,下了木马。为免争执,还是早走为妙。
我没有反应。她讲我听。
我攥着戒指,许久未语。最后,连同那封信,一直放到了梳妆匣里。在我的心里,不希望看到什么纪念,只希望见到活生生的平安。
他也在埋着头,几乎和我一样的姿势,只是手指间多了一根雪茄。他好像很累很乏的样子,没有察觉到我在看他——我甚至以为他睡着了。
确切的说,在知道他是元家的人之前,我何尝不欣赏他的舞姿、他的绅士之风,虽然那里面含着几分轻佻和傲气——
我没有说话,看了一眼德元和明曦——想这副重担不在我的肩上,便在他们的肩上,可是,他们的肩膀还这样年轻、柔弱、不谙世事、不知艰险。
他笑了笑,再次点了点头,道出四个字:“悦澜海滩。”
——元存勖已经离开上海了,为什么还存在于我和另一个女人的对话中?想到这,我只觉得满心沉重和疲倦。
“听二小姐的意思,是要私了,不上公堂的对吧?”元存劭向我问道。
不知何时,我竟然在藤椅上睡着了,醒来时,只觉得清风阵阵,身上覆了一件外衣。
元存劭在一旁帮腔,道,“王小姐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,舞跳得非常好。”还模仿日本人的腔调拽了一句不伦不类的英文,比划着说,“verygood!”
元存勖走到一边,没有说话,只是朝我示好的笑了笑。这一笑,自然是默认了。
为今之计,只有亲自去找元存劭,看他到底是想怎么解决这件事。他的目的绝对不是要方云笙的命,而是要拿方云笙的命换取更重要的东西。
我听了,心中一惊。母亲出什么事了吗?
我没有理他。这是他早已打好的算盘,何必让我来确认?
我看着他,更加惊诧,他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?就算他白送了价值不菲的药给我,算是帮了我们王家一个大忙,可也不必如此天真的以为我会俯首帖耳吧!
“是,这是你的房子。我不跟你争辩。你说清楚,你怎么——会和我睡在一起?”
“没什么‘可是’。”方云笙异常的坚决。
我猜我那时一定是困得点头了,才不会是因为答应他的请求。
立在中央的那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女郎,披散着弯曲如波浪的长发,那不是——
果然,不久,文澍便找到我。这一次,他没有到王公馆来,而是派人请我到了他的私人寓所——警察局局长高级配置的公寓房。我从来没有想过,终于有一天,他也会这样“请”我。
“那是你所认识的女人。”我以白眼珠对之。
“现在。”他双手插兜,很得意的笑着。
正在这危急时刻,元存勖忽然大踏步走了进来,身后带着一队警察——自然是山本警察局里的兵了。虽然是借日本人之手有些不够体面,但是对于这些闹事的人来说却十分管用。一见荷枪实弹的军兵闯进来,便立即鸦雀无声了。
“你可好?”我的眼泪很快就没了,很快又回到了理智。这个过程假的像个仪式,因为泪水并非出于痛苦,而是纪念。
“嗯,恐怕元存劭早已经打过招呼了。”我说道。
“你再说我一遍!”
为此,我固然难免心烦意乱,却还是默默的思忖办法。未几日,李文龙本人也到了王公馆,将情况一字不落的介绍了一遍:原来,印度尼西亚华商甚多,本来是平安生意,王家茶庄在那边也已经步入正轨,势头向好,但不知怎的,突然就被地头蛇盯上了,也不知道幕后是不是有人主使,便借故寻衅滋事,挑起事端。方云笙也没有和他们争执,就被打了一顿,送入了狱中。当日李文龙正在外出办事,是一位当地好心的老主顾给他报的信,他才侥幸逃脱。
我支开两手,推了推发梢,没精打采的说道,“我要回家了。”说着便拎起包,下了木马。为免争执,还是早走为妙。
我没有反应。她讲我听。
我攥着戒指,许久未语。最后,连同那封信,一直放到了梳妆匣里。在我的心里,不希望看到什么纪念,只希望见到活生生的平安。
他也在埋着头,几乎和我一样的姿势,只是手指间多了一根雪茄。他好像很累很乏的样子,没有察觉到我在看他——我甚至以为他睡着了。
确切的说,在知道他是元家的人之前,我何尝不欣赏他的舞姿、他的绅士之风,虽然那里面含着几分轻佻和傲气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