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非草木[娱乐圈]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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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来,她甚是懂得这个道理,挡在她面前的障碍,从不是膝下无子,不得盛宠,而是觊觎她身下那个万万人之上位置的笑面虎。。
“我曾说过,我这人最喜以债养债,我也说过,这一世间,无论如何,总是你欠我的多,我更说过,即便你不是原来的你,可我一直是原来的我。这都没有说错,重沄啊,当年我那般喜爱你,以至于多年之后,我站在你父亲面前,他用你来救他自己之时,仍旧愿意主动把你交托给我。
更荒唐的是,竟在李哲生辰之日将远地一座边城的男子全部阉割成太监,当成贡品送进京城面圣。可想当时李哲看见那一群太监的表情,着实无语凝噎,不知所谓。
我在他面前一步之处停住脚,风带着他身上的馨香,仍旧清晰可闻:“李郎,如是照顾,我便留得一条烂命,无所谓无恙,也无所谓有恙,只是还活着,正如你所见。”
“小姐若方便,后日便可。”
甜过,方知心苦,暖过,才知命寒,好一个一还一报,好一个有得有失,老天执意让我参透,于是给我一个这样的局。
我撩眼看他,不知他说这些到底什么意思。
江欲晚倒是无所谓,不答反问:“这是你唯一一次摆脱我的机会,你若独走,我许是这一辈子都找不到你,你便自由。如果你不走,以后的可能还有无数,你当会后悔。”他勉强的咧了咧嘴:“你要的一切,就在眼前,往前走,不要回头,就一定会得到。”
“便是连你都承认秦染不是江欲晚那般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,可如今事实便是,江欲晚真正死在他手上。这世间最怕什么?你是一朝天子,是万臣之首,你岂会不知,不忠不孝之人,难担重任之理?江欲晚战死乌落,唯一败在秦染一人手里,他先杀曹恚,再调救兵,我曾亲眼所见,为了剿杀江欲晚,火炮所到,丝毫不顾忌自己手下将士,怕是那十万大军,将有两万,是死在秦染手里。因为他怕,怕江欲晚活着出来,他的日子便到头了。”我与榻上人四目相对,“人有弱点,方才好利用,你以为秦染贪权,方才易擒住他软肋,为你所为?你可曾想到,这般人的心,是永不会臣服于某一人的,即便那人是当今天子也不例外。他能出卖一手提拔他,最有可能问鼎九五之尊的江欲晚,还有什么是他不敢想、不敢做的?待到你百年之后,幼主即位,他还能把谁放在眼里?你现下器重他,就等于,你在为你身后的幼子埋下祸根。”
果然如是,若是德嫔没有生子,那么封妃的理由就如我之前所想,原是与皇上志同道合,里外呼应,富贵与荣华来的又岂会困难?
不知过了多久,江欲晚方才放过我,他看着我的模样,仍旧是笑意盎然。薄唇划过我嘴角,有意无意,在掠过我颈间,带着低沉而轻微的声色:“我第一次见过这般父亲,害过自己的儿子,再害自己女儿,你可知,萧重波死的时候,求你父亲放过你,可他不知道的是,连自己都被舍弃了,更何况是你?据闻,萧重波本是可逃过的,可惜他被你父亲给困住了,非但没成救命符,反倒白白害死了他。”
我笑:“不会的沉香,李哲当初肯走,说明他还没有活够。如今,他能选人依附,仍旧说明他还爱惜那一条命,我是以如何身份前去,对于他来说,远远胜于当初爱恨的意义。他不会把我如何,最可能的,也无非是任着我困死后宫,让我不得逃升,报复我罢了。”
我就跪在那里,晨光细密成缕,落在我脸颊,发间,也落在我黑色宽袍之上,我凝眸,背对身后上崖的那条路,听见轻微的脚步声响,慢声传来。
小唐点了点头:“小姐,我已经很小心了,每次绕着大门走了好几圈,路线都不同,上了街,也无外乎跑跑药铺,脂粉铺子之类,您身边那两个丫头,总托我出去带东西,理由多得很。而且我有按照小姐的嘱咐,每隔一两日都去书坊走一遭,您要的那些书,我都买回来了。”
“很好,你若情愿,那便再好不过,男女欢好,两情相悦,何乐而不为?”说罢,他俯□,头窝在我颈间处,薄唇游走,从耳垂,细颈,一路往下。
只是他忘了,月宫虽美,却清冷寒烈,锁死了嫦娥一生。他也忘了,琼楼玉宇美轮美奂,却高不胜寒。
“缘何?”
“重沄。”
“只能走,我们最终也是要回北越的,方愈知道我恨江欲晚和李哲,是绝对不会回北越的,但说来,我们也必须回北越去,这样才能摆脱二公子,更安全一些。”
我就跪在那里,晨光细密成缕,落在我脸颊,发间,也落在我黑色宽袍之上,我凝眸,背对身后上崖的那条路,听见轻微的脚步声响,慢声传来。
“回将军,那些人都在东边的德惠宫里候着。”
沐浴过后,我更了新衣,方愈为我束发,只管轻声问我:“您真的愿答应秦染所说?”
我点头,送两人出门。
我被他抱得紧紧,只觉得一股子血腥味窜进我鼻尖,脑中一闪,才发现刚刚那一撞似乎已经让他的伤口再度破开,血染透了他身上那件深红色的袍子,就算隔着我的衣料,也能感到后背的湿意。
我每日都会坐在矮墙边,用那块粗糙的大石磨那块曾被我握在掌间,将我的手掌伤的无完肤的三角瓷片,原本锋利的尖角愈发尖锐,仿如匕首,而它的侧面却磨得圆滑,握在手里再也伤不到我半分。
我进门的时候,所有人都围在余妃身后,一脸防备的盯着我看。房间中央的篝火处火光正浓,上面架着一壶水,还有一张猫皮。我一怔,发现火堆旁,我平日里睡得草席已经被拆分的七零八落,一部分已经变成了点火的材料。
我和沉香策马顶雨,只感到雨水砸落在皮肤上,微痛,骤凉,久而麻木,只是不断模糊了眼前的景致,抹一把脸,又见清晰,于是马不停蹄直奔五圩。
那老板见了金锞子,足致双目放光,喜滋滋的藏在袖袋里,陪笑着让小厮进去去货。江欲晚不怒不恼,坐在上座,眉目带着笑,一目十行的掠过木盘里所谓的“珍品”,复又微微扬眉:“重沄当真不挑?”
“自然不会走,因为你我有约在先。”
“我曾说过,我这人最喜以债养债,我也说过,这一世间,无论如何,总是你欠我的多,我更说过,即便你不是原来的你,可我一直是原来的我。这都没有说错,重沄啊,当年我那般喜爱你,以至于多年之后,我站在你父亲面前,他用你来救他自己之时,仍旧愿意主动把你交托给我。
更荒唐的是,竟在李哲生辰之日将远地一座边城的男子全部阉割成太监,当成贡品送进京城面圣。可想当时李哲看见那一群太监的表情,着实无语凝噎,不知所谓。
我在他面前一步之处停住脚,风带着他身上的馨香,仍旧清晰可闻:“李郎,如是照顾,我便留得一条烂命,无所谓无恙,也无所谓有恙,只是还活着,正如你所见。”
“小姐若方便,后日便可。”
甜过,方知心苦,暖过,才知命寒,好一个一还一报,好一个有得有失,老天执意让我参透,于是给我一个这样的局。
我撩眼看他,不知他说这些到底什么意思。
江欲晚倒是无所谓,不答反问:“这是你唯一一次摆脱我的机会,你若独走,我许是这一辈子都找不到你,你便自由。如果你不走,以后的可能还有无数,你当会后悔。”他勉强的咧了咧嘴:“你要的一切,就在眼前,往前走,不要回头,就一定会得到。”
“便是连你都承认秦染不是江欲晚那般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,可如今事实便是,江欲晚真正死在他手上。这世间最怕什么?你是一朝天子,是万臣之首,你岂会不知,不忠不孝之人,难担重任之理?江欲晚战死乌落,唯一败在秦染一人手里,他先杀曹恚,再调救兵,我曾亲眼所见,为了剿杀江欲晚,火炮所到,丝毫不顾忌自己手下将士,怕是那十万大军,将有两万,是死在秦染手里。因为他怕,怕江欲晚活着出来,他的日子便到头了。”我与榻上人四目相对,“人有弱点,方才好利用,你以为秦染贪权,方才易擒住他软肋,为你所为?你可曾想到,这般人的心,是永不会臣服于某一人的,即便那人是当今天子也不例外。他能出卖一手提拔他,最有可能问鼎九五之尊的江欲晚,还有什么是他不敢想、不敢做的?待到你百年之后,幼主即位,他还能把谁放在眼里?你现下器重他,就等于,你在为你身后的幼子埋下祸根。”
果然如是,若是德嫔没有生子,那么封妃的理由就如我之前所想,原是与皇上志同道合,里外呼应,富贵与荣华来的又岂会困难?
不知过了多久,江欲晚方才放过我,他看着我的模样,仍旧是笑意盎然。薄唇划过我嘴角,有意无意,在掠过我颈间,带着低沉而轻微的声色:“我第一次见过这般父亲,害过自己的儿子,再害自己女儿,你可知,萧重波死的时候,求你父亲放过你,可他不知道的是,连自己都被舍弃了,更何况是你?据闻,萧重波本是可逃过的,可惜他被你父亲给困住了,非但没成救命符,反倒白白害死了他。”
我笑:“不会的沉香,李哲当初肯走,说明他还没有活够。如今,他能选人依附,仍旧说明他还爱惜那一条命,我是以如何身份前去,对于他来说,远远胜于当初爱恨的意义。他不会把我如何,最可能的,也无非是任着我困死后宫,让我不得逃升,报复我罢了。”
我就跪在那里,晨光细密成缕,落在我脸颊,发间,也落在我黑色宽袍之上,我凝眸,背对身后上崖的那条路,听见轻微的脚步声响,慢声传来。
小唐点了点头:“小姐,我已经很小心了,每次绕着大门走了好几圈,路线都不同,上了街,也无外乎跑跑药铺,脂粉铺子之类,您身边那两个丫头,总托我出去带东西,理由多得很。而且我有按照小姐的嘱咐,每隔一两日都去书坊走一遭,您要的那些书,我都买回来了。”
“很好,你若情愿,那便再好不过,男女欢好,两情相悦,何乐而不为?”说罢,他俯□,头窝在我颈间处,薄唇游走,从耳垂,细颈,一路往下。
只是他忘了,月宫虽美,却清冷寒烈,锁死了嫦娥一生。他也忘了,琼楼玉宇美轮美奂,却高不胜寒。
“缘何?”
“重沄。”
“只能走,我们最终也是要回北越的,方愈知道我恨江欲晚和李哲,是绝对不会回北越的,但说来,我们也必须回北越去,这样才能摆脱二公子,更安全一些。”
我就跪在那里,晨光细密成缕,落在我脸颊,发间,也落在我黑色宽袍之上,我凝眸,背对身后上崖的那条路,听见轻微的脚步声响,慢声传来。
“回将军,那些人都在东边的德惠宫里候着。”
沐浴过后,我更了新衣,方愈为我束发,只管轻声问我:“您真的愿答应秦染所说?”
我点头,送两人出门。
我被他抱得紧紧,只觉得一股子血腥味窜进我鼻尖,脑中一闪,才发现刚刚那一撞似乎已经让他的伤口再度破开,血染透了他身上那件深红色的袍子,就算隔着我的衣料,也能感到后背的湿意。
我每日都会坐在矮墙边,用那块粗糙的大石磨那块曾被我握在掌间,将我的手掌伤的无完肤的三角瓷片,原本锋利的尖角愈发尖锐,仿如匕首,而它的侧面却磨得圆滑,握在手里再也伤不到我半分。
我进门的时候,所有人都围在余妃身后,一脸防备的盯着我看。房间中央的篝火处火光正浓,上面架着一壶水,还有一张猫皮。我一怔,发现火堆旁,我平日里睡得草席已经被拆分的七零八落,一部分已经变成了点火的材料。
我和沉香策马顶雨,只感到雨水砸落在皮肤上,微痛,骤凉,久而麻木,只是不断模糊了眼前的景致,抹一把脸,又见清晰,于是马不停蹄直奔五圩。
那老板见了金锞子,足致双目放光,喜滋滋的藏在袖袋里,陪笑着让小厮进去去货。江欲晚不怒不恼,坐在上座,眉目带着笑,一目十行的掠过木盘里所谓的“珍品”,复又微微扬眉:“重沄当真不挑?”
“自然不会走,因为你我有约在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