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极一班之炎王_不老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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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终极一班之炎王》

 很少有人有幸同时经历过三者,至少很少有中国人能接连点亮这三项成就——专业人员除外。大部分法国人民也都生活在较安逸的环境里——这里的抢劫犯毕竟还是不用枪的(也许93省除外),他们的反应要比第一代移民们迟钝很多,后者才刚听到枪声就条件反射地窜进了最近的藏身处,而此时此刻,很多路人还在到处乱跑,或者根本没反应过来,无辜又惊恐地凝视着这热闹的画面,就像是被车灯照到的小鹿,遇到了大脑无法理解的意外,所以大脑也就关闭了反应中枢。。

  “D盘就可以了。”亚当居然还答话了,他的睫毛飞快地颤动着,像是在琢磨着傅展的用意,但语气却很自然,和傅展一问一答。“打开桌面的那个图标,你一定会用的,那是我们定制的洋葱浏览器……”

  这是件好事,太多人对跳火车毫无概念,在他们的想象中,跳火车大概约等于跳崖,怎么都不会死,这都是影视作品的错,在电影里跳飞机大约也不会死。但换算成时速就不一样了,从时速100千米的车上跳下,不浑身骨折算物理输,跳时速100公里的火车更危险,因为有很大可能会被卷进去。那么大的当量和速度,火车过了以后,精神永存,肉身剩下的就不多。时速60-80,死不至于,但不骨折也说不过去,只有速度低到30-40这个区间,你才会觉得往下跳不是个找死的主意。

  “我理解,我理解,”乔瓦尼虽然八卦,自己的事业却不差,“被工作追着跑——我太理解你们的心情,有时我也想要私奔,抛下我的公司,我丈夫还有我那个不省心的侄子,去瑞士找个深山,用火山泥或是温泉把自己埋起来——”

  虽说如此,还要配合着演,李竺看他想答应,也跟着点点头。傅展笑着说,“那我们可以去古城看看,正好在那里等你。”

  “我不会。”他说,“杀那样的人,我不会。”

  “我在搜索谷仓途中听到了枪响,系统判断出了最可能的声源所在地。”
  巴黎.老佛爷百货旁边的咖啡屋

  假话,施密特真不擅长骗人,他谈论这些地名的语气显得对它们缺乏了解,也没有感情,这个宅男恐怕没有出过欧洲。

  这样一想,倒也不是不合理——正常人看过洗手间里的横尸现场,经历过伊斯坦布尔机场的政变惊魂,甚至(如果这些黑客够会挖的话),还在特洛伊古城被枪击威胁,被殴打得遍体鳞伤——这还是保守说法,甚至很可能他们亲手杀了一个人……两个正常人经历过这些,怎么可能视若无睹,装作没事?多少都会在脸上留下痕迹,施密特看到这对欣快的小情侣,可能三观都被颠覆,就算一大堆直接间接证据都显示他们有强烈嫌疑,但感情上始终无法肯定,这也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事。
 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荒凉?

  意大利罗马行动总部

  “麦高芬往往是一份文件。”傅展也笑了,“所有的电影都可以归纳为36种剧情模式,其实这世上大部分事情也是如此。不过,和电影不一样,麦高芬在电影里只是一个由头,它的内容对电影情节的发展并无影响,观众对它的关注也会很快被角色之间的恩怨情仇取代。但在现实里,这个U盘的内容却决定了我们的命运,知道它装着什么,我们就知道该拿它怎么办,知道对面会挪出多少资源来追查下落,决心又有多坚定——你看,一切都关乎信息,这就是整个间谍业的立足根本,靠的这里,而不是这里。”
  真没得吗?李竺不想争吵了,她昏昏沉沉地说,“如果真的断水了——死得肯定很难看,又痛苦,我不想那样死。”

  “Howmuchdoyouwant——howmuch……我艹,听不懂,连howmuch都听不懂你特么给我讨钱?”

  他们的眼神对在一块儿,有那么一瞬间,时间似乎停滞了半秒,这半秒间,月亮从议会宫尖顶后头探出了半张脸,列车在林间飞驰,驶过剧变后萧条破败的东欧,从布加勒斯特到布达佩斯并不远,其实它去往威尼斯也很近。一转眼间,一天车程如飞而逝,在布达佩斯的浏览风平浪静,已经进入欧盟区,没人会来查护照,再说,东方快车号的乘客也一向受到特别礼遇。薄暮时分他们又来到了另一座火车站,他们依然躲在人群后,交换着爱情鸟的轻拥与喁喁低语,落得比所有人都后,没人感觉出不对,施密特尤其不能(他们都是若无其事暗中观察的高手,但这主要是因为他太不擅长此道),他们也依然在交换着含义丰富的眼神。
  “——可,他怎么认出来——”李竺拒绝相信自己的化妆术会被勘破,这是对她莫大的侮辱。

  全都是已经知道的信息,让人不耐烦,不过好在她虽然口吃,但却还是把话说完了。“他进来以后,就,就,就把枪对准自己,然后——”

  “我会考虑的。”K傲慢地说,“而你,做好眼前的事。”
  不过,还没结束,三辆轻型车紧跟着野蛮变道,一起冲出了下口,在耳机里,K连声下达命令,“Alpha你去前面绕路,迎面封他们。”

  这是渺茫的希望,翻车的瞬间,他们就失去了有效视野,很长一段时间能看到的只有烧起来的火花与无意义的地面,所以,的确也有可能Mini一样翻车后被大火波及,追着爆炸,K抹了一把脸,他现在还不想带上耳机。“卫星图像出来了吗?”

  他的旅伴把头发严严实实地拢在头巾里,她戴的是自己的头巾,一身传统中不乏时尚的黑袍,这在这段时间是保险的装束。他们对话的声音不大,只说英文,对外声称是ABJ,日裔美国人。
  他举起手挥了挥,转身踢踢踏踏地走了,看起来就像是每一个奔波于中非之间的社会人一样,脸带晒痕,平凡中透着一丝疲惫。李竺目送着他的背影,又垂下眼帘看了看那张朴素的名片:什么职衔都没有,就只有个简单的名字和电话号码。

  这份自信的确刻在他的脸上,也刻在每个国民心里。李竺有些吃惊,这事实细想之下有些说服力,但又不易让人接受,她以前从没这样想过,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人民生活都在怎么过。

  手已经按到了腰间的匕首上,但他们没惹来什么麻烦——对本地的犯罪分子来说,游客的风险还是太高,他们很顺当地走过又一条凌乱的街道,转入死人城的边角:这里已经是较为贫瘠的坟墓了,建筑以窑洞为主,看得出来,少数几个住客就睡在墓室里与棺材为伍——本地风俗,有些人家的棺材似乎并不入土,停放在墓室里就算是安葬过。窑洞里多数都是空的,不过生活用品还在,和棺材就这么杂乱地堆在一起,好像死亡也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

  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,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,不过,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。

  像是老刘这样的中年男人是很典型,

  走廊尽头,李竺有所感应,回头看了一眼,眼神和他擦过,她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。
  他八卦起来了,冲着铁门扬了扬下巴,“里面那个,是弟媳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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